按照试点意见,鼓励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在特定行业实现就业的专项就业补贴政策(以下简称“双特”政策)明确双减政策双加政策:本市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差而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只要愿意在绿化市容、物业管理、涉老服务以及农业相关用人单位一线非管理类工作岗位就业,即可认定为“双特”政策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参与试点的相关行业用人单位吸纳上述“双特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专项就业补贴扶持。就业补贴的额度根据用人单位吸纳“双特就业困难人员”数量及单位内本市劳动力增长情况计算,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据统计,“双特”政策试点实施以来,已帮助一千一百余名本市就业存在困难的劳动者在特定行业实现了就业,一百六十余家试点用人单位获得了近四百万的资金扶持。
为了促进更多本市劳动力,尤其是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到特定行业实现就业,日前,本市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鼓励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在部分特定行业就业的补充通知》和《关于鼓励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在涉农单位就业的补充通知》。从今年11月1日起,将“双特”政策从7个试点区县扩展到本市所有区县。
同时,对用人单位本市劳动力增长情况的计算口径进行了调整,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即日起,在本市工商、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6个月以上且属于绿化市容、物业管理、涉老服务行业及农业领域的用人单位,吸纳“双特就业困难人员”后,可凭行业证明等材料,到区县就业促进中心申请就业补贴。
为方便用人单位操作,就业补贴“一次申请,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