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县支行开业的叨教》(农银新发〔2022〕54号)及相干质料收悉。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行政答应施行法式划定》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贸易银行行政答应事项施行法子》等相干划定,经考核,现批复以下:
1、赞成中国农业银行股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县支行开业。停业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县南和路81号南山颐园S-1栋。
2、批准该支行的营业范畴:吸取公家存款;发放短时间、中期、持久;打点国表里结算;打点单据承兑与贴现;代剃头行、代办署理兑付、承销当局债券;处置营业;代办署理收付金钱及代办署理保险营业;总行在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视办理机构核准的营业范畴内受权的其他营业。
4、请你分行于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核准文件和其他材推测我局支付《金融答应证》,并持该《金融答应证》向市场监视办理部分打点注销,支付停业执照。在完成市场监视办理部分、税务注销等相干法定手续后1个月外向我局陈述。
5、该支行该当自支付停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定期开业的,应在开业限期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陈述。开业延期不得超越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限期为3个月。若在划定限期内未开业的,本批复活效,由我局打点开业答应登记手续,发出金融答应证,并予以通告。
天津银保监局结合相干部分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事情撑持 指点银行机构做好受疫情影响客户按揭纾困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