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疆内来人
(一)有乌鲁木齐市旅居史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达后实行“落地核酸检测”,三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参加公务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
1.如有报告阳性感染者区域(如米东区、天山区)旅居史的,再跟踪进行第2、4、7天核酸检测,无异常后纳入当地常态化核酸检测范围。
2.如无报告阳性感染者区域旅居史的,落地核酸检测无异常后纳入当地常态化核酸检测范围。
(二)无乌鲁木齐市旅居史人员:互认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经测温、查验双码无异常后纳入当地常态化核酸检测范围。
(三)对带红码、黄码及推送的密接等特殊人员,经研判后,实行有针对性的精准管控措施。
二、对疆外来人
所有近14天内有疆外旅居史人员来(返)巴州,出行前须向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抵州后将在铁路、机场、道路客运站和公路通道卡口接受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新疆政务服务》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测体温、落地核酸检测,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到并配合属地做好第2、4、7天跟踪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一)对赋红码、黄码、有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公布为准,下同)旅居史和密接人员等实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观察期从离开所在地级市(地区、州、盟,下同)、直辖市所辖的区开始计算。如集中隔离观察期内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则满7天后转入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上海市、北京市旅居史人员全部纳入此类管控。
(二)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街道)旅居史和有疫情报告但尚未划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县(市、区、旗,直辖市街道)旅居史人员,按照“先管后筛”“一地一策”要求,进一步甄别筛查,并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管控措施。通过大数据行程码难以判定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通过询问、当事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进行研判后,科学确定管控措施。如今后划定为中高风险区,则按相应规定管控:
1.对旅居地感染源尚不明确、疫情传播风险不确定、或有明确暴露史的人员,抵达巴州后临时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根据甄别情况实行分类管控。原则上第2、4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转入居家健康监测补齐7天的剩余天数、跟踪第7天的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后纳入当地常态化核酸检测范围。
2.对传播链条清晰、未发生外溢或社区传播、风险可控、没有明确暴露史的人员居家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后纳入当地常态化核酸检测范围。
(三)对14天内旅居地的地级市内均无疫情报告的,第1、2、4、7天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后,纳入当地常态化核酸检测范围。
三、有境外旅居史来返州人员
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满7天且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解除隔离后,来(返)巴州人员,点对点转运至居住地,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