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因酒驾醉驾毒驾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长治公安交警集中警力,在辖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酒驾、毒驾整治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5月13日14时10分左右,市直公安交警一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英雄北路捉马岗十字路口开展日常疏导和整治工作时,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DAXXX7 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宋某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宋某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大队依法对宋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交 警 提 示
酒驾危害特别大,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出现交通事故机率破坏力极大。再次提醒司机朋友,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切勿酒后驾车。